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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连平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多糖注射液”案公示
来源:察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6-05-13 10:57 作者:察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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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察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察右前旗玫瑰营镇刘二毛兽药店例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放置于非处方药货架第三层第二列生产厂家为山西兆益生物有限公司的黄芪多糖注射液1盒(10ml×10支)已过期。该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的规定。当事人刘连生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已过期的黄芪多糖注射液并给予当场处罚决定。参照2024版《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给予当事人一般处罚(货值金额小于5000元的并处货值金额2.9倍以上3.1倍以下罚款)。即: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黄芪多糖注射液1盒×15元×3倍=45元)因此,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罚款:肆拾伍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7日。在公示期间对于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信、来电反映。受理单位:察哈额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474---3999315

察哈尔右翼前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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