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4〕474号)、《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2024〕472号)及《关于对2024年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和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拟分配意见的批复》(前党农组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旗2024年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1028万元和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4357万元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1028万元安排情况
1.使用45万元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以工代赈任务)用于察右前旗玫瑰营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玫瑰营镇人民政府
2.使用28万元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用于平地泉镇万头肉牛快速育肥基地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农科局
3.使用955万元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巩固任务)用于2024年产业奖补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农科局
(二)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4357万元安排情况
1.使用2200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巩固任务)用于万只奶绵羊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老圈沟乡人民政府
2.使用196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巩固任务)用于2024年产业奖补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农科局
3.使用824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巩固任务)用于植物工厂综合体种植区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土贵乌拉镇人民政府
4.使用130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巩固任务)用于2024年防贫保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农科局
5.使用11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巩固任务)用于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农科局
6.使用565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巩固任务)用于农村幸福院提升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民政局
7.使用31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用于平地泉镇万头肉牛快速育肥基地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农科局
8.使用400万元自治区第一批衔接资金(巩固任务)用于2024年农村安全饮水提升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水利局
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10日(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20日)。如对分配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察哈尔右翼前旗财政局监督股
监督电话:12317、0474-3919928
邮箱地址:531577453@qq.com
通讯地址:察哈尔右翼前旗解放路
察哈尔右翼前旗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