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391213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内容涉及决策和执行、行政执法信息、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部门文件、财政资金、应急管理、精准脱贫、招标采购信息、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医疗卫生、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等多方面信息公开的工作。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以及部门项目等热点、焦点问题,均能做到第一时间发布。
2.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常规工作动态类栏目确保每天更新、社会公众关切类栏目及时更新。2022年,我办负责维护的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各类信息3778条,公开规范性文件无。编发《政府公报》中文版和蒙文版各3期。
3.畅通群众反应通道。旗长信箱答复件均按职责分派至机关部门核实答复后,分管领导审核后答复群众,畅通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2022年,旗长信箱共收到咨询投诉21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转办。
4.提升新媒体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旗新媒体账号进行摸排,并对不符合规定账号予以关停,切实规范了各乡镇、部门对新媒体账号的使用和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全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解决抓好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管理服务,及时发布政务动态,注重质量与实效。根据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及时跟进落实措施,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经过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的程序后再进行公开发布,并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台账和归档工作,对公开的信息仔细梳理、归档,确保有据可查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定期对旗门户网站进行维护与更新,保证信息及时发布。围绕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督管理,牵头完成全旗29个政务新媒体基础信息摸底及填报工作,完善账号信息,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确保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合规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重点工作,强化对基层政务公开一线人员的业务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对各部门、苏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督促。规范开展全旗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依托互联网手段和外部观察等,查不足、补短板、促提升,推动各单位、苏木乡镇有针对性地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强化对察哈尔右翼前旗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监督问责,对政府网站建立日常监测、季度抽查和年终考评工作机制,并按要求开展监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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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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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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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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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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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 |
0 |
0 |
0 |
0 |
1 |
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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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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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0 |
0 |
0 |
0 |
1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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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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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6 |
0 |
0 |
0 |
0 |
1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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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民生问题及社会关注关切,对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梳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多采用图片、图表等形式丰富信息内容。
三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成效。主动解疑释惑,力求解读深入透彻,实现政策发布与政策解读一一对应,使政策解读通俗易懂,提高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四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实际操作、定期学习的方式提升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将按照各级相关要求,持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实行全方位公开。三是加大日常监测和督查力度。加强对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日常监测和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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