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察右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1 11:06 作者:察右前旗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定同时,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学习自治区、市、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关切,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旗发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采取有力举措,落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透明在门户网站规划计划栏目按时公开本地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做好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委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同时我委高质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2件,代表和委员们的满意率100%。2022年,我委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股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的工作机制。向政府网站发布的每条信息都要有委领导的签字审批意见,对涉密要害部位,实行上网单机分离,配有专门的保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预防了泄密事件的发生;二是明确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四是强化监测反馈。结合日常巡查、互查、第三方检测,认真做好监测问题的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效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对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的日常管理,我委在平台管理、信息发布信息范围、信息发布流程、舆情应急处置和安全管理方面做出明确要求,确保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自治区、市、旗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委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信息、文件审核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不到位。我委作为全旗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涉及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较多,按国家、自治区最新要求,都需将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与原件同步公开发布。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提高责任意识,把好文字关。各股室需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及文稿审核环节管理,确保公开政务信息内容真实可靠、事件完整全面、段落清晰明了、数据文字准确无误。

三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各股室需进一步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解读材料不能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要有针对性,应包括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等,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要进行诠释。扎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察右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察哈尔右翼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