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发布《察右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yq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察右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工信局综合办公大楼310房间 电话:0474-39011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察右前旗工信局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市、旗委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形势要求,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将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列为公开重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日常工作公开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公开发布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旗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开部门动态、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工程招投标等政务事项,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工业方面政策2条,工程招投标6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反馈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3)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1年,我局没有制作规范性文件。
(4)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没有设立部门网站 ,主要在政府网站、政府采购网站和旗融媒体中心公开信息,在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及时对“三务”信息进行公开,全方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遵守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二是强化监管。强化信息发布安全意识,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严守保密规定的同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工作细节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有时信息公开还不及时;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质量;二是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增强工信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三是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和内容,积极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扩宽公开方式;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度察右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察右前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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