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总结察右前旗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察右前旗民政局立足本职,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政政策和民政数据,保障群众知情权,满足社会公众对民政政策信息的需求,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开展。通过7大栏目中单位简介、依法申请公开、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尤其是群众比较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儿童福利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融媒体、三务公开平台等新型媒体发布政务信息。2021年,察右前旗民政局共印发公文197件,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表推文64条,三务公开平台发布政策公告13条、公示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资金发放及清册花名表501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加强信息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常态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突出公开重点,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建设,贴近受众获取信息的习惯,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打造权威、及时、互动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以考核压实责任,将重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制度落实纳入绩效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提升考评权重,推动全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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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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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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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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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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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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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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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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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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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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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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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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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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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工作期望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全面;二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了解,宣传不到位。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改进: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二是通过了解群众对于民政信息动态的掌握情况,不断扩大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旗民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察右前旗民政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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