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察右前旗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察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和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妥推进。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化服务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将单位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进行公布;将单位领导分管信息进行公布;将党务信息、政策文件进行公布;对各类考录的人员进行公布;对职称聘任进行了公示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更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巩固和完善政务公开渠道,结合公示栏、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数量、质量和及时性不断提升。同时,及时公布财务收支预算、行政职权目录及相关办事流程等,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监督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等,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我局切合工作实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扣民生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准确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就业救助、基金管理等领域信息,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人社系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以旗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主体,不断创新新闻发布、政务新媒体等方式,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依法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广、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工作事项进行公开。
(五)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主要在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和旗融媒体中心公开信息,单位未建立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单位制作了公示栏,通过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示工作。
(六)监督保障
2021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将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平时和年度工作考核。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的责任人给予问责,予以严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部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项目还有待完善;网上办理流程还不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质量;二是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和内容,积极利用现代媒体技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扩宽公开方式;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察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察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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