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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1:08 作者:察右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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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旗政府办《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精神,202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公务”公开、全局各项具体工作及提升工作效率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的服务公平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公开单位信息,还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住建系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压实了责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同时,做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等工作的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单位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回应群众关切工作,积极发布住建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等政务信息,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矩阵效应把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全局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并由办公室统筹处理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我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应公开的信息实行主动公开,对触及国家、政府和单位机密及其他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坚决做好涉密保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还有差距,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系统性、时效性、服务性上有待提高。

针对我局存在的不足,我局将根据政府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议工作,完善服务体系,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以公开促发展,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察哈尔右翼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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