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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15:41 作者:察右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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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本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 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交通运输局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工作措施到位,努力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规范做好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交通运输局在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1为图解《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统计管理办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主动在信用乌兰察布网站平台公布交通运输各类权力事项24条,其中行政处罚2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由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确定专人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办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实现政务信息栏目的更新和维护。根据上级要求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发布信息的日常监测,尤其注意敏感字、错别字的纠错排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依托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和信用乌兰察布网站开展信息公开,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管理,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服务社会广大人民群众。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信息和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监督保障,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职能科室把好初审关、局办公室把好密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另外,还通过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接受上级的检查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auto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较单一,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层次,拉近与公众需求的距离。

(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强化信息保障机制,注重信息的“时、度、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进行正面舆论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交通运输局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


察哈尔右翼前旗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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