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旗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精神以及旗委、旗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工作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落实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完善公开目录。对医保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同时,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旗档案馆的工作。
(四)规范公开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以各股室提供信息、股室负责人把关,综合业务股汇总收集、领导小组审查、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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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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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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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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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60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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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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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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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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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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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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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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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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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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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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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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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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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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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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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够。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三是培训力度不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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