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察右前旗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众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察右前旗统计局联系(地址:察右前旗土贵乌拉镇黄旗海街政务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474-39133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旗委、旗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更新部门信息,局领导班子调整后根据领导分工,及时更新旗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的领导班子成员等相关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及时推送统计信息,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95条。按时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内容,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2021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按照旗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机关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提高统计工作的公信力,推动统计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察右前旗统计局除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更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在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统计信息动态、统计数据、统计法律法规等。
(五)监督保障
为更好地适应统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服务水平旗统计局指定专人承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同时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相关工作会议,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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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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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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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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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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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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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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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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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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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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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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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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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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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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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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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时效性差等问题存在,2022年我局将围绕上述不足,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察右前旗统计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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