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察右前旗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不断加大对外公开力度,加强公众信息内容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不断发挥政务公开平台功能,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量。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平台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以及本单位办事项目、条件、办理流程、期限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为企业群众办事;此外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2021年我局发布简报信息79篇,其中被旗政府采纳50余篇,被法治乌兰察布采纳20篇,内蒙古12348采纳2篇;加强线上网络信息宣传,通过察右前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普法动态、解读政策法规,累计发布40余期。二是确保工作实效。全面加强对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逐年细化考核项目,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旗政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不涉及保密的严格按照时限公开。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政务信息进行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察右前旗司法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制定相关工作流程,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运行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二是细致梳理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信息,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网站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信息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一文一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年度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察右前旗司法局除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务,更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蒙速办APP,主动公开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解读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为企业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顶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了“领导负责、股室尽责、失职问责”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能落实、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方法渠道不够丰富,目前只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一个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信息,公开渠道有限。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公开信息数量不足,关于政策解读、社会关切、公共服务与民生等内容有待继续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主动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二是尽快建立察右前旗司法局专属微信公众号,逐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法渠道。三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注的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认真梳理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察右前旗司法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察右前旗司法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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