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 总体情况
2021年,察右前旗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户籍管理公开服务、行政执法公开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1) 主动公开情况
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媒体公开信息85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公众应得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局将积极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户籍管理公开服务方面,制作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各类户籍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做到了政策、手续的公开透明。
全年制定印发文件124个,其中规范性文件0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处于递减状态,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量保持不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责任,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信息发布公开方面,主要依托“前旗公安”微信公众号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对外公开公安局工作相关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标准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明确有关保密工作责任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48 | -55 | 29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787.5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以完善官方网站为依托,努力提高主动公开水平。充分发挥内蒙古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蒙速办、察右前旗政府网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主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准确、规范发布相关信息。
(二)以加强专业力量为手段,有效提升信息公开质效。由于政府信息概念较为宽泛,主动发布信息面临的工作量比较庞大,加上政府信息公开有着规范、及时、准确的较高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更好地适应当前越来越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进一步合理调配人手,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公安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察右前旗公安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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