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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察右前旗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1-25 09:54 作者:察右前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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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公安局按照旗委、旗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户籍管理公开服务、行政执法公开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以政府“三务公开”、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媒体公开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公众应得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局将积极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户籍管理公开服务方面,制作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各类户籍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做到了政策、手续的公开透明。

规范行政发文,全年制定印发行政文件75个,其中规范性文件0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处于递减状态,行政事业性收费19906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责任,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同时,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蒙速办个人服务、企业服务、便民查询等栏目,将部门业务办理事项向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标准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明确有关保密工作责任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90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审核不够细致,发布内容书写不规范、内容发布不全面;二是对政策解读相关的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了解不够,对新闻发布会、民意征集等相关对外主动回应方式未能及时掌握,导致相关工作进展落后。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落实,跟踪问效。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起来,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及时公开。同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公安局没有产生公开信息处理费。

 

察右前旗公安局

202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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