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察右前旗公安局联系(地址:察右前旗土贵乌拉镇解放路 电话:0474-39043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公安局按照旗委、旗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项细化警种责任分工,在推动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解决民生诉求、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以政府“三务公开”、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通过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媒体公开信息1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公众应得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局将积极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户籍管理公开服务方面,制作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户籍管理领域公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各类户籍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做到了政策、手续的公开透明。
规范行政发文,全年制定印发行政文件108个,其中规范性文件0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处于递减状态,行政事业性收费222330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责任,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同时,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蒙速办个人服务、企业服务、便民查询等栏目,将本部门业务办理事项向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标准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明确有关保密工作责任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考核质效;组建业务工作群,及时发布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提升队伍工作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信息表述不够精准;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群众留言回复、在线咨询、民意征集板块的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发稿审核和日常巡查检查,及时通报整改相关问题;二是督促责任部门及时、规范向社会公开相关政策文件;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履职考核,切实提升群众政务服务体验。下一步,我局将针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短板,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提升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公安局没有产生公开信息处理费。
察哈尔右翼前旗公安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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