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办发〔2022〕61号
察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察右前旗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编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察右前旗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编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察右前旗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供需
对接清单编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年内实现政务数据100%归集,助力数字政府建设,现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底数和普遍共享需求,组织各部门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认领补充数据目录清单,构建集中管理、统一标准、共享使用、动态更新的数据目录体系。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目录100%注册、资源100%挂载,形成衔接一致、完整有效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
加快完善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数据库和相关专题库,构建形成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分级分类、及时更新、动态维护的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体系,实现政务数据合理分布、安全存储、统筹备份、有序调度,数据归集共享取得显著成效,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旗人民政府统筹目录认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目录认领工作。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单位负责平台账号管理工作,按照事项目录为相关单位开通认领账号,并尽快完成平台账号配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目录认领审核后,平台账号管理员尽快对已认领审核后的目录完成审核发布工作。
(二)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全旗各相关单位开展数据共享及目录认领工作,并协助相关业务部门与市政务服务局沟通目录认领和解释工作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乌兰察布平台账号管理工作,按照事项目录为相关部门单位开通认领账号和赋权,并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账号使用。
(三)旗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单位事项认领工作,主动对接认领。单位操作员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自行认领目录,编制补充完善相关要素、数据项等,按照要求形成统一数据目录体系。各部门单位审核员登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照数据目录标准化清单及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标准,完成本部门单位已认领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审核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现场培训和集中办公
本次数据共享及目录认领工作采取部门现场培训和集中办公的方式进行推进,由技术人员全程培训指导,工作完成后需签字离场,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部门将给予通报。
(二)时间和地点
本次数据共享及目录认领工作计划两天内(6月27日至6月28日)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届时在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一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培训后集中办公,各部门需于6月27日10:00按时参会,需参加现场培训及集中办公的部门见《察右前旗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编报工作涉及部门清单》(附件1)。
(三)参加人员
旗直各部门需安排本单位业务骨干负责到场完成本次集中办公工作任务,参加人员需自备笔记本电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是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基础,是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依据。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抓好数据摸底、目录编制、资源挂载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编报工作存在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目录编制工作,及时提交、审核、更新本部门编目成果,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数据目录100%编制、资源100%挂载任务。
(三)确保质量,强化监督考核
各部门要加强数据目录编制质量管理、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推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打下坚实基础。政府办、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定期调度、检查和通报数据目录认领、编制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按照自治区考核要求将政务数据共享情况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联 系 人:赵红艳 联系电话:186 4866 1453
陈建军 联系电话:147 4714 1472
附件:
附件:察右前旗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和供需对接清单编报工作涉及部门清单(2)(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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