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地泉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建立“三务”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栏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完整地主动公开政府机制职能、法规政策、规划信息、财政信息等法定公开的信息。按照相关要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严格把控信息公开标准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部门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以及本单位办事项目、条件、办理流程、期限等信息,每月对政务信息公示平台信息进行维护,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未收到群众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镇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健全公开制度,完善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办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炼,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外,线下设立了“平地泉镇政务公开栏”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用于公开如选举情况、资助政策、补贴发放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各中心、局办、村(社区)的指导,明确具体要求,严格规范审查和公开程序,建立相关台账,加强专项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同时,持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拓展;广大群众对公开信息的关注度和政府回应群众主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强化以涉农政策、行政审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平地泉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察右前旗平地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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