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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老圈沟乡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察右前旗老圈沟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2 17:37 作者:察右前旗老圈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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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有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察右前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yqq.gov.cn/)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老圈沟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老圈沟乡人民政府,邮编:012209,电话:0474-366336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老圈沟乡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相关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老圈沟乡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中部门信息公开92条,涉农补贴及措施实施情况36条,社会救助1条,基层动态28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党务公开17条,财务公开20条,政务公开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4年度,老圈沟乡未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老圈沟乡严格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贯彻保密制度,严格审查发布信息内容,做到发布信息准确有效。乡政府对作出决策等重大问题一律实行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及广大群众通报并具体实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救助帮扶、农业补贴及项目建设补贴等资金发放事宜一律公布和公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乡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集约化信息管理平台(IMS)和三务公开平台、乡公示栏,辖区内7个村委会通过三务公开平台、“三务”公开栏,全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大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了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二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我乡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制度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按时限要求及时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掌握最便捷的咨询和反映诉求的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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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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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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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的情况

1、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的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2、 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

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政府信息栏目, 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督导。

3、加大公开力度。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度,察右前旗老圈沟乡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察右前旗老圈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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