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调解协议,承载着一名货车司机全家的希望。2026年6月30日晚,当事人樊某某、王某分别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印,这起因讨薪扣车而激化的纠纷,在平地泉司法所介入后历时近34小时得以圆满化解。

一、案件回顾
樊某某系半挂车司机,通过“牛小二招聘”APP受雇于王某,从事煤炭、石料等货物运输。2026年5月18日至6月28日期间,樊某某受雇驾车运输,却未想到在雇佣关系终止时,工资结算竟成了难题。6月28日中午,王某通知樊某某终止合作,樊某某随即要求结算工资却未果。次日上午8时许,樊某某将王某的半挂车扣回自己家中,并于当天上午10时许到我所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与难点
受理后,调解员了解到樊某某系家中唯一劳动力,父母均患癌症,妻子照看年幼子女,全家开销依赖其驾车收入,其情绪中透着无助。
因王某人在异地,前期调解主要通过电话进行。起初王某对扣车行为抵触较大,主张停运损失按每日1000元赔偿,并拒绝支付原承诺的1000元奖励工资;樊某某则主张劳务报酬应为19500元(含奖励)。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局面,调解员不急不躁,反复电话沟通“降温去火”,逐一释法析理:一方面依据民法典指出,王某作为雇佣方,在樊某某完成运输任务后未及时支付劳务报酬,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未付工资在先,确有过错在先;另一方面亦向樊某某释明,私扣他人车辆属自助行为过当,应承担相应侵权赔偿责任。经多轮疏导,双方就报酬数额及停运损失初步达成一致。
结算环节又添难题。樊某某主张由王某从个人微信账户先行结算以便尽快拿到款项,而王某提出通过“成丰货运”“红山智远”APP平台代付。但无论通过哪个平台,绑定的收款账户均为樊某某银行卡。王某顾虑若先行微信转账后平台又完成划拨,将面临重复支付风险;樊某某则担心平台结算周期不定,影响其及时收到款项。这一现实问题要求协议必须对结算顺序和多退少补机制作出周延安排,增加了调解的复杂性。

三、调解结果
经反复协调,6月30日晚,双方在司法所主持下达成书面协议。协议确认王某应付樊某某劳务报酬18500元,抵扣预付工资2760元及停运损失500元后,实际支付15240元;樊某某负责处理运输期间车辆违章记录;支付方式采取“平台代付优先、个人转账兜底”双层保障机制,既为平台结算预留了合理期限,又明确了兜底支付节点,有效回应了双方对结算问题的各自关切。协议同时载明了违约责任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签约当晚,樊某某依约将所扣车辆完好返还王某。至此,这起异地纠纷在司法所主持下实现跨地域签约、协议当场生效,矛盾得以平稳化解。



四、工作启示
本案系劳务报酬纠纷附带侵权责任纠纷的复合型案件。回顾调解过程,有以下体会:
一是以法为据,厘清责任。准确认定王某欠薪过错在先与樊某某扣车过当各自应负的责任,不偏不倚,让双方心服。
二是以情相通,缓和对抗。理解樊某某家庭困境及双方对结算方式的合理关切,在依法调解中兼顾情理,架起沟通桥梁。
三是以实见效,攻坚克难。面对异地沟通、多重结算等现实难题,调解员数次电话协调,精心设计“平台结算+个人兜底”双层保障机制并主动陪同异地签约,以务实行动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从各执一词到握手言和,近34小时的坚守,见证的是人民调解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初心与担当。平地泉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化解每一起纠纷,守护辖区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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