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建设方面
1.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
2.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
3.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4.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广“统种(养)共富”模式;
5.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促进良种集成增效;
6.大力推进设施农业、舍饲畜牧业和庭院经济发展;
7.推动产业项目赋能乡村经济发展;
8.培育壮大农副产品加工业,推进“原味乌兰察布”农畜产品品牌建设;
9.提升乳业全产业链竞争力;
10.健全便携高效、覆盖农牧业生产全环节全链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11.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
12.节约集约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
13.推动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
14.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增强内生动力,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
15.优化提升矿业、冶金、化工、轻工、机械制造、建筑等传统产业,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
16.着力打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装备制造等新兴支柱产业,一体推进创新设施建设、技术研究开发、产品迭代升级;
17.推动铁合金产业实现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18.加强品牌建设,做好头部品牌推广,提高经济附加值;
19.为算力产业赋能,推动附加值增长,加快国家绿色算力保障基地建设;
20.推进算电协同发展,助力打造绿色智算之都;
21.推动智算超算及关联产业链集群发展;
22.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
23.推动绿电实现有效消纳、稳定存储、顺畅输出;
24.深入推动源网荷储、风光火储、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
25.推动新能源全产业链集群化发展;
26.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
27.推进存量高载能及配套项目绿电替代;
28.加快氢能全产业链发展;
29.推动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30.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有利时机,提升中欧班列发展水平;
31.推动口岸腹地落地加工联动发展,促进产业集聚;
32.打造连通区内、区外的资源和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
33.积极培育外向型产业,推动“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变,推动“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
34.培育现代交通物流企业和网络货运平台,优化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
35.加快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36.有效解决开放发展中“酒肉穿肠过”问题;
37.推动乌兰察布市在呼包鄂乌区域一体化发展中挖掘合作潜力,取得更大成绩;
38.推进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招商引资及产业承接合作,主动融入国家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
39.多领域、深层次、高水平推进京蒙协作向纵深发展;
40.提升贸易促进平台功能,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41.丰富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42.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
43.全面打造文旅品牌、标杆景区,推动旅游强旗建设;
44.支持利用农村自然生态、历史遗产、地域人文、乡村美食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科普教育、文化创意等业态;
45.加快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不断提升游客舒适度和满意度;
46.发挥民宿产业促进作用,助力文旅事业发展;
47.助推乡村文旅产业发展;
48.推动冰雪产业和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49.提高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水平,推进服务业数智化;
50.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引导农业生产向生产、服务一体化转型,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51.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家政服务、养老服务、托育服务、健康养生、医疗护理等服务项目,增强服务供需对接能力;
52.紧密围绕城乡居民优质便利生活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养老、托育中心、便利店、洗衣房、售后维修、物流快递等便民服务设施;
53.完善消费者保护机制,打造一批放心企业、放心网站、放心商圈;
54.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大力提振消费;
55.清理汽车、住房等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建立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管理办法;
56.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57..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
58.发挥民营经济主力军作用,推动民营经济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壮大;
59.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60.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61.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62.健全投资服务保障体系,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63.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加强质量监管,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64.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65.持续优化融资担保机制,深入探索融资担保基金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66.加强政银企合作,用足用好各类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二

二、政治建设方面
67.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
68.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
69.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全过程;
70.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培树思政教育品牌;
7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72.用好红色资源,加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
73.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74.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
75.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6.探索建立重大项目专项民主监督评议机制;
77.完善关心关爱各层级干部工作措施;
78.加强国家安全教育,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79.坚决捍卫边防安全和边境地区稳定,为党和人民守好边、固好防。
三

三、文化建设方面
80.营造良好文化生态,提升文化原创能力,推动文学艺术等领域精品创作;
81.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82.培育形成结构合理、锐意创新的高水平文化人才队伍;
83.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
84.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
85.推进和开展“书香政协”活动;
86..充分挖掘和生动展现察右前旗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
87.做好对各民族在饮食服饰、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建筑风格等方面的保护和传承;
89.健全北疆文化品牌研究阐释、创作生产、传播推广应用、支撑保障机制;
90.深化文化事业改革,完善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机制;
91.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各族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92.持续加强文物保护,推进学术研究和成果展示;
93.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94.探索“人工智能+医疗”,推动互联网医院向人工智能医院升级;
95.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多层次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
96.加强疾控体系建设,防控重大传染病;
97.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和应急能力;
98.完善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
99.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长效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00.加强医疗卫生队伍能力和作风建设;
101.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102.根据全旗人口变化趋势,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
103.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04.深入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行动,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
105.加强县城高中振兴,提升区域教育质量;
106.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107.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强化教师待遇保障;
108.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保障;
109.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统筹推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
110.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111.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112.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产业;
113.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
114.大力开拓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创业就业;
115.全面推进“科技兴蒙”合作机制,持续推动京蒙协作“科技创新倍增计划”;
116.高质高效推动乌兰察布(京蒙)人才科创园建设,健全人才科创园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
118.完善人才待遇和礼遇政策,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119.完善科普工作机制和体系;
120.引进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在我市建设研究分支机构,提升我市科研水平,培育我市科技人才;
12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的创新生态。
四

四、社会建设方面
122.倡导积极婚育观,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123.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实施早孕关爱行动;
124.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
125.加强城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26.凝聚“家校社”合力共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127.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128.提高养老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管理能力,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129.在城镇推广“居家+驿站”社区养老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社会养老服务;
130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失能失智老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
131.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
132.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33.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134.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135.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
136.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
137.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
13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治理,完善社区治理;
139.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
140.推进殡葬改革,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141.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大力实施城市更新,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142.推动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委政协工作会议要求政协完成的主要课题);
143.激活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存量资源潜力;
144.提升城市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
145.深化智慧乌兰察布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146.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城中村”搬迁、安置;
147.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148.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149.促进住宅物业服务质价相符;
150.健全供热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供热企业智慧化服务监管平台;
151.探索精准供热、按需供热模式,优化供热定价机制;
152.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强化矿山安全治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153.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
154.健全重大传染病防控体系;
155.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
156.建立完善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有序化解;
157.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监管,健全信息采集制度。
五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158.强化减污降碳,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系统优化,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159.健全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体系;
160.建立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
161.以生态环保数字化、智慧化为牵引,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迭代升级;
162.落实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机制,巩固生态治理成果;
163.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建设新型水资源利用发展模式;
164.落实林草湿耕保护监管制度机制;
165.推进防沙治沙与风光新能源一体化建设;
166.推动矿山尾矿治理和复垦,实现绿色发展;
167.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
168.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妥有序解决耕地、林地、草地等权属交叉问题;
169.优化调整禁牧休牧范围,严格落实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
170.健全用水指标高效配置机制,健全地下水超采管控制度,完善再生水综合利用机制;
171.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172.探索实施农业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推广高效节水技术;
173.提高垃圾分类和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水平;
174.完善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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