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于2024年4月挂牌成立,政府正科级组成部门,下设2个副科级事业中心,11个股室。政务服务中心面积3000平米,开设自助服务区、代办帮办专区等9个专区,民生、审批、税务等各领域办事窗口83个,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坚持以政务服务体系“三化”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材料最少、审批流程最简、审批服务最优”的“四最”营商环境,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让企业群众享受更加“无忧、无缝、无障碍”的政务服务,切实为市场主体解绑减压,为群众排忧解难。
主要职责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起草行政审批服务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提升服务;跟踪督办重大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负责已划转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负责对暂未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部门及进驻旗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推进行政审批“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旗电子证照库建设;负责推进全旗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六)指导协调全旗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提出政务服务改革意见和建议,为旗委、旗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七)建立健全全旗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负责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八)负责与旗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
(九)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乡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督促各乡镇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旗有关行政审批的政策法规,推进建立完善旗、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制定旗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管理 (十一)依据旗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内设各股室职能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组织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年度考核和干部人事档案等工作。承担旗“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推动我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政策法规研究、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备案工作,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实施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审批相关的听证、复议、诉讼、赔偿工作。负责许可、监管信息共享和信用管理工作。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工作。
2.党群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民族、统战、群团组织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等。负责党建工作引领政务工作,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负责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
3.财务室。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务制度,依据会计法和 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本单位会计事务。负责编制全局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决算的工作,确保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维护财经纪律,加强票据管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对手续不完备、经济业务不合法的开支,财务有权制止或拒绝受理。确保本单位国有资产及时入账,建立资产管理信 息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4.效能监察股。组织开督查、电子监察、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服务大厅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置工作。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协调推进基础清单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牵头全旗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清理和公布工作。负责开展政务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督促检查各级窗口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执行情况,提升全旗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负责服务大厅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批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大厅每日办件量的统计汇总,综合一窗受理平台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上传政务服务集约化平台群众留言的回复工作。负责旗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推动全旗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负责对行政审批相关人员进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指导、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网络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保障政务大厅的网络信息安全。对接全旗政务外网的接入工作。认领、编制和发布全旗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汇聚和报送全旗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工作。负责对接智慧政务信息平台工作。
5.代办帮。积极参与当地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与招商部门建立长期的联络合作关系,针对来投资的重大企业和重要项目提前组织专班人员做好正式落地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承担为各类投资主体提供投资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审批全过程“一站式”协助代办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延伸和扩大服务的具体事项,为投资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对于复杂、交叉、跨层级且分歧较大事项,及时报局分管和主要领导,并提请旗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企业提供政策兑现“一门式”办理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政策咨询、程序解读、流程协办、进程督促、困难协调、问题调研、建言献策等工作。
6.宣传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宣传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统筹本单位宣传舆论阵地的管理工作。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工作重点,用正确的舆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做好本单位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的宣传布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对内外宣传报道网络,组织对外宣传报道。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各类检查、会议等管理接待工作。做好各种文字、图片资料、声像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7.督查管理股。负责对服务大厅各窗口业务办理工作日常管理、指导、监督。负责对各部门进厅窗口人员管理工作;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日常考勤等工作。负责每月统计、上报各部门办结事项业务量。协助旗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并调查处理当事人对窗口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
8.审批一股。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文旅类审批相关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备案。负责粮食仓储单位备案。负责对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许可。负责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负责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9.审批二股。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标手续审核等。承担水利类审批事项,包括取水许可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承担林草类审批事项,主要办理砍伐、移植树木和占用绿地审批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10.审批三股。承担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审批工作。负责食品经营许可、小作坊登记、食品生产许可、小餐饮备案登记、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审批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生鲜乳运输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等行政审批职能。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11.审批四股。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变更、延续、校验。负责护士、医师注册和变更,公共卫生许可证等。负责负责民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审批。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年检、校车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交通、社会服务等行政审批职能。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达尔登大道与县道X581交叉口西北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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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安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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