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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右旗前旗新增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后公开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16:15 作者: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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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右旗前旗新增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5年7月22日获察右前旗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开。

一、规划名称

察哈尔右旗前旗新增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察哈尔右翼前旗新增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察哈尔右翼前旗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后新增的涉及土贵乌拉镇、平地泉镇、黄旗海、巴音塔拉镇、玫瑰营镇及乌拉哈乌拉乡六个乡镇的建设用地。

三、规划目的

为了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衔接察哈尔右翼前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及开发边界调整方案,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承上启下作用,保障详细规划充分落实上位规划的底线要求,进一步实现详细规划的高效管理,推动规划高质量实施,察哈尔右翼前旗特此编制察哈尔右翼前旗新增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四、开发建设控制

(1)容积率

本规划地块容积率共划定三个区间:

FAR≥0.8,对规划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规划进行容积率下限控制,地块设计容积率不应低于该限值。

1.0<FAR≤3.5,该区间主要为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部分商业用地。

对于绿地与开敞空间、交通设施用地,本次规划暂不做容积率限定,对应用地的开发建设容积率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同时满足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2)建筑密度

本次规划建筑密度由规划地类和容积率、绿地率结合确定,主要划分为三类:

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建筑系数控制下限,建筑系数按照≥40%进行控制。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上限,建筑密度按照≤35%进行控制。

商业用地,建筑密度控制上线,主要满足消防、技术规定等相关要求,建筑密度按照≤50%进行控制。

对于绿地与开敞空间、交通设施用地,本次规划暂不做建筑密度限定,对应用地的开发建设建筑密度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同时满足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3)绿地率

本规划地块绿地率共划分为三类:

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绿地率控制上限,绿地率按照≤20%进行控制。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率控制下限,绿地率按照≥30%进行控制。

商业用地,绿地率控制下限,绿地率按照≥15%进行控制。

(4)建筑限高

本次规划范围内建筑限高划定三个区间:

H≤24米,本次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高度普遍属于该高度区间,主要是针对部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部分商业用地,建筑高度按照不高于24米控制。

H≤45米,将本次规划范围内的部分商业用地,建筑高度按照不高于45米控制。

对于绿地与开敞空间、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本次规划暂不做建筑高度限定,对应用地的开发建设建筑高度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同时满足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本次规划建筑限高只针对建筑物,对于因生产需求建设的构筑物高度,规划不做建筑高度要求,但仍应满足航空、消防、城市整体景观要求等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察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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