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关于对察右前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察右前旗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05 09:17 作者:察右前旗政府办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张静:

您提出的《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人才振兴发展,为回村任职大学生与基层村委会干部提供医疗、社保等基本保障,让他们在工作中没有后顾之忧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费。无雇工的个体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

现针对回村任职大学生及基层村委会干部此类人员均可选择如下几条:

一、以用人单位参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为16%,个人费率为8%)、工伤保险(工伤风险类别属于一类、费率为0.2%。)、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工资总额计算,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按60%计算,不得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300%。

二、以灵活就业参保缴费,需来社保中心登记,缴费基数按当年社平工资60%至300%自由选择,共计有9个档次,分别为60%、70%、80%、90%、100%、150%、200%、250%、300%。

三、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需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共计有12个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

察右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