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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12-18 14:59 作者:察右前旗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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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和要求,现将全旗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旗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0065.44公顷,涉及黄茂营乡、平地泉镇、老圈沟乡、乌拉哈乌拉乡、三岔口乡、玫瑰营镇、土贵乌拉镇7个乡(镇)。具体面积和分布范围见附件。

二、禁止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在禁止开垦的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或者已经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根据实际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在十五度以上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选择适宜树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十五度以下坡耕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坡改梯、等高耕作、带状间作、免耕、保护性耕作等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察哈尔右翼前旗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分布图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察哈尔右翼前旗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察哈尔右翼前旗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公顷)

1

黄茂营乡

2251.95

2

平地泉镇

117.56

3

老圈沟乡

1226.07

4

乌拉哈乌拉乡

1387.37

5

三岔口乡

2225.07

6

玫瑰营镇

896.58

7

土贵乌拉镇

1960.84

合计

10065.44

附件2:察哈尔右翼前旗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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