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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6-07-15 10:06 作者: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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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党宣字〔2026〕5号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17日至3月31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4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向社会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稳抓推进。召开专题部署会议,研究落实整改反馈意见,紧紧围绕察右前旗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4个问题,认真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中心)、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二是坚持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根祥同志紧盯整改工作“进度条”,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确保责任压力层层传递、不失温差。班子成员将分管领域与巡察整改工作“紧紧捆绑",一起谋划、同步推进,既抓业务也抓整改。各股室(中心)立足本职岗位,按照整改台账,逐项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卷土重来”;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任务,纳入常态化监督,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切实做到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能。

二、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4方面14类问题我单位经认真落实整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结合部门实际抓落实有差距

1.统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不足。

1)机制不健全,2024年底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和舆情会商机制总召集人已调整,截至巡察检查时领导小组未更新。

整改情况:

2025年5月27日,调整印发《关于调整察右前旗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和舆情会商机制成员的通知》(前党宣发〔2025〕6号)。

2)责任未压实,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未明确其他分管领导意识形态责任;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2024年以来对发现的涉旗负面舆情未书面流转相关领导进行批示。

整改情况:

一是6月24日,旗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全国、全区、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经部务会议研究,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制定印发分工文件,明确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好定期部署、工作通报等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完善《察右前旗网络舆情报送处置工作制度》,细化舆情发现报送处置流程,形成舆情处置闭环。

3)认识有偏差,2022-2024年以召开宣传文化系统意识形态会议代替部机关专题会议。

整改情况:

6月24日,旗委宣传部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全国、全区、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汇报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2025年上半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相关工作。

4)督办未闭环,2024年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后,给41个单位下发了督查问题清单,仅20个单位反馈整改情况,跟进督促整改力度不够,未形成闭环管理,且督查过程中个别督查组以提建议意见代替指出问题;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对上级监查推送的政务新媒体表述不规范问题,仅转给相关主管单位,未督促跟进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一是剩余的21个单位均上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反馈整改情况报告。旗委宣传部总体报送21个单位未上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反馈整改情况报告的书面情况说明。

二是对各乡镇各单位网上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持续推动建立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并报送旗委宣传部备案。截至目前共进行网上内容巡查55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整改不规范表述6条,目前已阶段性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9月对全旗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了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在督查前召开专题会,对督查组开展业务培训,针对督查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确保督查达到实效。

2.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还有差距。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阐释不足,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先进典型事迹挖掘不够充分,宣传弘扬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4月23日举办以“弘扬北疆文化 书香察右前旗”——“深化全民阅读 书香直达基层”为主题的读书活动,1月15日开展阅读北疆·书香察右前旗新春进基层全民阅读活动,5月8日举办“阅见北疆 书里的家乡”主题阅读周共读活动,同时各乡镇在4月23日依托草原书屋开展了形式各样的读书活动。

二是前新社APP共发布40余条相关报道。其中,发布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解放社区这场“多巴胺”社区运动会超欢乐》《旗新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消防演练携手行 民族团结共筑梦”主题活动》《察右前旗职工“红石榴杯”健康歩行比赛活力开跑》《旗政协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暨委员界别活动》等作品。

三是充分利用各级文明实践阵地,通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石榴籽 心连心”等一系列主题宣讲599场次,受众达5万余人次;培育了“树荫下围墙边”等宣讲类文明实践项目,多途径、多角度、多维度进行政策普及,凝聚精神合力,将理论政策带到群众身边。同时,设计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折页及小凉扇,在宣讲过程中分发给群众增加政策宣传效果。

四是重点打造大型舞台剧《金雕飞起的乌兰察布》《宝瓶奇缘》、东路二人台剧《赤土青松》,复排了东路二人台剧《回南关》等舞台剧目。已经完成原创歌曲《察右前旗我爱你》《来吧来吧 来察右前旗吧》《北疆放歌》3首歌曲正在创作歌曲《乌兰察布之夜》,编写《心路风景》《山路弯弯》《北疆文化•仰韶晚期阶段庙子沟文化聚落遗址探源》等作品,拍摄一部纪录片《根脉北疆·察右前旗印记》。

3.规章制度执行还有欠缺。

1)“三重一大”制度把握不准,未按要求制定本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2020年以来未明确部务会成员,且参加会议人员不固定,部分会议未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要求通知派驻纪检组参加。

整改情况:

一是6月3日制定印发《旗委宣传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并于6月16日旗委宣传部周例会2025年第二十次会议时进行集体学习。

二是2月20日,旗委宣传部召开部务会议,审议修订旗委宣传部工作制度汇编,审议通过旗委宣传部15个工作制度,其中包括部务会议事制度,明确部务会成员范围。

三是7月15日旗委宣传部周例会2025年第二十四次会议时集体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每次部务会严格按照要求通知派驻纪检组参加。

2)《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执行不严,2024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未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整改情况:

一是7月15日旗委宣传部周例会2025年第二十四次会议时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察右前旗委宣传部股室负责人的通知》《关于调整旗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相关文件及时向旗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备案。

4.保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2023年以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未及时更新;2022年未按照相关要求对两名定密责任人进行备案;2023年以来个别涉密文件制发未按照相关规定编排顺序号;2022年7月一名领导干部离开涉密岗后,未按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

整改情况:

一是7月4日更新旗委宣传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报送察右前旗保密机要局备案。

二是7月22日召开旗委宣传部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各类保密提醒,单位负责任人就保密工作与单位全体干部进行保密集体谈话。

三是对照察右前旗国家保密局印发的《保密工作手册》《察右前旗保密检查目录》全面排查梳理保密漏洞及隐患,及时更新完善《计算机分类使用管理台账》等相关工作。

四是及时签订定密责任人指定书,并报送察右前旗保密机要局备案。

五是察右前旗国家保密局对我部涉密人员、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完善相关工作。

六是更新《旗委宣传部涉密人员备案汇总表》《旗委宣传部涉密岗位登记表》,涉密人员已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脱密期人员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

5.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还不完善。

网信办未按要求修订印发旗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整改情况:印发《察右前旗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依然存在

6.财务支出审核审批把关不严。

2020年-2021年9月,存在使用无效发票下账和使用个人代开发票的问题;2020年个别宣讲费支出无发票和合同。

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9月30日11号凭证支招待费500元进行自查,重新补开4张面值100元定额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是2021年9月30日18号凭证,补开6张面值100元定额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是2020年12月29日20号凭证支志愿服装材料及加工费39600元进行自查,经与税务局对接了解,该公司截至目前未进行税务登记,仍无法开票,因此补充xxx个人代开发票的情况说明。

四是2020年6月29日17号凭证,补xx个人代开发票的情况说明及服装领取表。

五是2020年8月31日12号凭证补开发票27000元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补签订合同。

7.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1)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差旅费报销使用微信零钱和储蓄卡支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督促出差人员严格遵守公务卡结算规定,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是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作出情况说明。

2)监督管理有缺失,2023年制作条幅、荣誉证书、胸牌等经办人与验收人为同一人。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财务内控制度,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重新印发。

二是2023年制作条幅、荣誉证书、胸牌等经办人与验收人为同一人作出具体说明。

3)税法条例把握不精准,支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草原学习轻骑兵宣讲授课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二是经与授课老师沟通,按相关规定,补缴个人所得税共计2240元。

4)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2020年至今,其他应收款31865.32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单位2206.98元,个人29658.34元)。

整改情况:截至2025年7月,我单位“其他应收款”科目中长期挂账账龄超过10年以上款项共计11笔,涉及金额31865.32元。主要涉及个人借支涉及8笔,金额29658.34元。外部单位往来涉及3笔,金额2206.98元;经核实,该部分款项形成时间较长,借款单位已不存在,借款人员联系不上,清理难度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财务工作流程,杜绝此类事项发生。

5)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力,2022年个别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未通过电子卖场进行采购。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旗委中心组学习手册印刷费7880元未走电子卖场进项情况说明。

二是组织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25}26号文件),今后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6)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2021年-2023年存在购置办公设备等未记入固定资产,也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1年至2023年购置考勤机、办公桌椅、办公设备重新计入固定资产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是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4〕116号)文件精神。

三是对购置办公设备等未记入固定资产,也未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问题作出具体情况说明。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

1)超范围报销差旅费,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报销乘坐飞机意外险范围外附加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超范围报销进行情况说明。

二是组织学习了《察右前旗财政局关于印发<察右前旗党政机关差旅费和中短途交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前财发{2023}108号)。

三是退还超范围报销附加险退还38元,并上缴国库。

四是相关人员已于2025年7月8日旗委宣传部周例会2025年第二十三次会议时作出检讨。

2)公务接待不规范,2020年-2021年5月公务接待存在无明细、同城接待、将上级检查人员列入陪餐名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存在无用餐明细的问题进行自查,完善用餐明细。

二是2021年5月31日16号凭证将上级检查人员列入配餐名单的问题进行自查,重新完善用餐明细和规范填报接待审批表。

三是对同城接待的问题进行自查,向接待对象收取招待费600元,并退回国库。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认识,2022——2024年以召开全旗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代替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整改情况:6月6日组织召开旗委宣传部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乌兰察布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察右前旗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听取班子成员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2025年旗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安排部署旗委宣传部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讲专题党课。

2)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2022-2024年未按要求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未按每年2次要求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仅听取1次;2023-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督促检查分管下级单位和各分管股室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没有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可行的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旗委宣传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于5月20日旗委宣传部周例会2025年第十六次会议时集体学习。

二是6月6日召开旗委宣传部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2025年旗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

三是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人员及时谈心谈话,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通过面对面沟通,精准了解分管股室人员在岗位履职中涉及的权力运行、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廉洁相关情况,进一步引导股室人员筑牢思想防线,明确廉洁从政的底线、红线,增强主动拒腐防变的自觉。

四是带领旗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各中心股室查找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管人管财管物等关键岗位可能存在廉政风险,建立《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台账》,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薄弱。

10.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不严谨。

2024年党总支补选纪检委员、党支部补选书记、副书记工作中,未按要求制定选举办法,在选举结果产生之前的议程中,已提及候选人当选的职务;党总支补选会议实际参会人员未达到五分之四要求。

整改情况:

一是7月22日召开旗委宣传部党总支有关巡察整改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就基层组织选举工作不严谨、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现场查阅所辖三个党支部党建工作档案,指导党建工作规范开展。

二是总支书记与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谈话,并由相关工作人员作书面检讨。

11.党支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总支督促指导不力。

新华书店党支部2023年、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无主题;2022-2024年主题党日召开前未进行研究讨论,活动内容未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党支部学习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未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整改情况:

一是新华书店党支部于2025年7月1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核心内容与重要条款,并进行交流讨论。后续将结合日常学习持续深化理解。

二是新华书店党支部已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本年度集中学习计划。计划中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并严格按要求在支部会议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会议记录工作已指定专人(党务工作者)负责,确保记录及时、准确、完整。

三是新华书店党支部每月研究制定本月“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了每月活动的主题方向、主要内容、基本形式以及规范化的开展流程,现已按计划有序执行。

四是本年度已建立并落实组织生活观察员制度。党总支书记李根祥同志已于第一季度(3月11日)、第三季度(7月11日)列席我支部党员大会,并对会议规范召开、记录归档等党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和点评。后续将按制度要求,持续接受每季度的指导。

五是2025年7月14日专题学习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同时,已将该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融入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建立了党史学习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

六是党总支书记李根祥同志已于2025年7月11日就支部建设、整改任务落实、履职尽责等情况,与支部书记岳剑峰同志进行了专门的提醒谈话,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改进要求和工作建议。谈话记录已整理归档。

12.落实“三务公开”要求有不足。

2022-2024年部领导班子未研究部署“三务公开”工作,2022年、2024年未按要求在平台上公开“三务”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7月9日制定印发《旗委宣传部 “三务公开” 制度》,进一步推进旗委宣传部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二是7月22日召开旗委宣传部2025年三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旗委宣传部 “三务公开” 制度》,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各中心各股室及时上传三务信息。

13.工会履职尽责不到位。

2021年以来工会会费未按基本工资千分之五收取,每人每年统一收取100元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重要内容。

二是对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进行情况说明。

三是按照工会会费核算办法,重新核算,并指定专人收取会费。

四是工会主席已于2025年7月8日旗委宣传部周例会2025年第二十三次会议时作出检讨。

(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未长期坚持

14.十四届旗委第九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旗委宣传部反馈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活动报备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程序欠规范问题,本轮巡察中发现该类问题仍然存在。

:2023-2024年乌兰察布之夜举办的两场大型文娱活动仅有活动方案,未履行备案审批程序和个别涉意识形态活动仅有申请报备无审核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演出前备案审查。重点对内蒙古黄旗海演艺有限公司、唐山文旅演出有限公司等多家演出举办单位提交的营业性演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安全检查巡查。建立常态化日常巡查机制,执法人员定期对辖区内的演出场所、演出举办单位进行巡查

二是制定《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演出市场巡査制度》《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演出信息报送制度》《察右前旗文化和旅游局演出经营主体经营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强化经营性演出市场监管

三是2025年7月24日,对旗文旅局和博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开展了约谈提醒,要求其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报备审核和有效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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