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坚决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及乱象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守住区域生态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辖区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在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中,存在强揽工程、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强迫交易,或违规限定治理技术、指定治理设备、垄断治理原辅材料等不正当竞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依托人脉、势力垄断辖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保竣工验收、环保工程施工等业务,强制承揽相关服务,通过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方式非法牟利的问题线索。
(三)非法倾倒、转移、贮存、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纠集人员跨区域非法转运废弃物牟利;垄断固废回收处置市场、实施强迫交易,以暴力、胁迫等方式阻挠市场主体合规开展废弃物处置业务的问题线索。
(四)砂石、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违规生产作业引发严重环境污染、生态损毁、水土流失等问题,同时存在“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垄断资源、欺压群众商户、扰乱行业监管秩序的问题线索。
(五)假借生态环境维权名义,组织、煽动群众聚众滋事、缠访闹访;虚构、夸大环境污染事件,利用各类网络平台恶意炒作扩散,以收取“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等名义,对企业、个人实施敲诈勒索、非法牟利的问题线索。
(六)生态环境系统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勾连串通、通风报信、包庇纵容,为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问题线索。
(七)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侵害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扰乱行业监管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持续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可拨打举报电话0474-3910901,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二)邮箱举报。可将线索详情及照片、视频、合同、票据、录音等佐证材料,整理后发送至官方举报邮箱:cyqqhbj@163.com。
(三)来信来访举报。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前往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前旗分局执法大队办公室提交书面线索及佐证材料,地址:察右前旗政务服务局三楼,邮编:012200。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坚持据实举报。举报人应当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清晰列明被举报对象、事发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事实,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严禁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诬告、虚假举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二)倡导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线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核查、优先反馈。本局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三)严格闭环处置。本局对所有举报线索逐一登记、分类研判、核查处置、全程留痕、闭环管理。对查实的生态环境领域黑恶乱象问题,依法严厉整治;对涉嫌违纪违法、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按规定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深化扫黑除恶、生态治理全民化。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线索,共同整治生态环境领域顽瘴痼疾,净化行业营商环境,守护辖区生态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生态治理秩序与社会大局稳定。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察右前旗分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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