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是全旗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指南,在指导全旗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机构改革,我旗不少部门(单位)的职能有了较大调整,还相应组建了一些新部门,以及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旧版预案已不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因此,按照旗政府的部署和安排,旗应急管理局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经充分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核,各方意见已达成一致,经旗政府审议通过,以旗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框架体系
《预案》主要分为十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对事故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和现状及风险分析等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和相关机构职责,明确了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职责、办事机构及职责,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职责、现场指挥部设立及职责,应急救援队伍及职责。第三部分是监测和预测,包括监测、预警等内容。第四部分预警,明确了预警分级(根据可能造成的非煤矿山企业事故的危害性、紧张程度和影响范围,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一般 (IV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I级)4 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预警变更解除。第五部分是信息报告包括报告程序、报告内容和要求、先期处置要求等。第五部分是信息报告,包括报告责任主体、报告时限和程序和事故报告内容等第六部分是应急响应,完善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一般以上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程序等具体工作举措,做到统筹兼顾。第七部分是信息发布,重点明确了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发布的相关要求。第八部分是恢复和重建,明确了善后处理、社会救助、保险理赔、总结品评估、事后恢复和重建的相关。第九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经费保障的相关要求。第十部分宣教培训和演练,包括宣教培训的范围、演练的频次。第十一部分是责任追究明确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旗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第十二部分附则,包括预案的制定、预案修订、预案实施和名词术语说明。第十三部分附件由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描述、察哈尔右翼前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救援器材(装备)一览表、应急响应示意图、应急组机构图和企业目录组成
三、本预案特点
《预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准确界定了适用范围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明确了《预案》适用于我旗负责处置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处置的较大以上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或跨区域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二是科学设置了应急体系。设置了旗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机构,细化了工作职责,解决了事故发生后“由谁来指挥”的问题。三是细化完善了工作流程。明确了事故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善后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流程,解决了事故发生后“如何应对处置”的问题。四是充实加强了保障措施。对应急救援队伍、资金、医疗、物资装备等方面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加强,为高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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