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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来源:前旗学生资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07 15:10 作者:前旗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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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教机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生活补助政策。标准:A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B、C类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每学期开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由监护人由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A类主要指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只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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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即: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非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

2、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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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中学生

“两免一助”政策。“两免”,即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全区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免收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标准为高一、高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高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一助”,国家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分两档资助,一档每生每年26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三免一助一奖”,即“免收学费、免收教科书费、免收住宿费、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政策。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收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收教科书费标准为高一、高二年级每生每年550 元,高三年级每生每年 100 元;免收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 元;国家助学金分两档资助,一档每生每年2300元,资助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二档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范围:未享受中央政策的一、二、三年级农村牧区(含县镇)非涉农专业所有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技能表现方面特别优秀,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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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财政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实行全额补贴(念书期间无利息),学生毕业后按照《借款合同》相关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低保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大学生资助:

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且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资助标准: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本科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专科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专升本、研究生不符合此项资助政策)。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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