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前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黄旗海高级中学名优教师“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关于落实黄旗海高级中学名优教师“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1月8日
关于落实黄旗海高级中学名优教师
“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教育强旗”战略,加快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区内外名优教师来我旗工作,推动全旗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察右前旗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前人才办发〔2023〕1号)《察右前旗人民政府落实“尊师重教”战略决策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保障人才引进教师各项政策待遇落实到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对象
根据察右前旗黄旗海高级中学学科教师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中名优教师。察右前旗教育系统在编教师不在此范围。
二、实施政策依据
根据《察右前旗人才引进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前人才办发〔2022〕1号)文件和《察右前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1次会议纪要》,对行业领域内特殊人才引进,“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给予住房补贴和工资待遇。“组团帮扶”教师按照《优秀中青年教师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5年)》(内教师函〔2022〕60号)文件要求,帮扶教师在服务期间参照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生活补贴。
三、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教学业务精湛,在学科领域有造诣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能力和引进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人员类别
1.省、市级教育人才。省、市级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的教师劳模,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教学名师,省、市级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者,且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省、市级名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教育人才。年龄在50周岁左右,且一直从事教学工作,所带学生高考成绩超出当年清华、北大最低录取分数线4人以上,或考入全国“双一流”重点院校学生累计300人以上。
2.重点高校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六大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级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学校学科需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区内外在职名优教师。国家正式在职教师,至今一直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左右,专业对口,教学业绩突出,所带学生高考成绩超出当年清华、北大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3人以上,或考入全国“双一流”重点院校学生累计200人以上,且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名优教师。
4.退休返聘名优教师。退休期3年之内,且退休前一直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学业绩突出,所带学生高考成绩超出当年清华、北大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5人以上,或考入全国“双一流”重点院校学生累计300人以上,且身体健康,能够完成学校安排教学任务,在全市具有较高影响力、知名度的名优教师。
(三)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未征得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未满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情形的(不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 ;
7.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四、岗位需求
根据黄旗海高级中学当年班级设置和学科需求,招满为止。
五、薪酬待遇
(一)引进省、市级教育人才待遇
引进省、市级教育人才,一次性签订3年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公办学校相同职级职称教师的工资,按月发放,期间免费使用价值50万元左右住房一套(不得出租、转租或挪作他用),如完成三年教学任务且有2年考核优秀,所带学生高考成绩超出当年清华、北大在当地录取分数线1人以上,或考入全国“双一流”重点院校学生10人以上,或所带班级一本上线率达80%以上(包含本数),房屋产权归本人所有。
(二)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待遇
引进重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签订6年聘用合同,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期间免费使用价值50万元左右住房一套(不得出租、转租或挪作他用),如完成6年教学任务且有3年考核优秀,所带学生高考成绩超出当年清华、北大最低录取分数线1人以上,或考入全国“双一流”重点院校学生10人以上,或所带班级一本上线率达80%以上(包含本数),房屋产权归本人所有。6年聘用期限届满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优秀教师可优先按3年续聘,年薪不低于15万元(税前)。
(三)引进区内外在职名优教师待遇
引进区内外在职在编名优教师,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一次性签订3年聘用合同,原工资正常计发,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依据标准按照教育“组团式”帮扶生活补贴标准),期间免费使用价值50万元左右住房一套(不得出租、转租或挪作他用),如完成3年教学任务且有2年考核优秀,所带学生高考成绩超出当年清华、北大在当地最低分数线1人以上,或考入全国“双一流”重点院校学生10人以上,或所带班级一本上线率达80%以上(包含本数),房屋产权归本人所有。引进中级职称的名优教师,原工资正常计发外,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服务期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优秀教师需要续聘的,本人可以申请调动事业单位教师编制,入职旗属公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退休返聘名优教师待遇
引进退休返聘的名优教师,一次性签订3年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不低于公办学校正高级职称教师工资的三分之二核算按月发放,期间免费使用价值50万元左右住房一套(不得出租、转租或挪作他用),如完成3年教学任务且有2年考核优秀,所带班级学生高考成绩超出当年清华、北大在当地最低分数线1人以上,或考入全国“双一流”重点院校学生10人以上,或所带班级一本上线率达80%以上(包含本数),房屋产权归本人所有。
六、其他待遇保障
1.“人才引进”名优教师在享受相应待遇的同时,一并享受《察右前旗人民政府落实“尊师重教”战略决策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政治待遇、职称聘任、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
2.“组团式”帮扶名优教师一并享受市级相关文件及旗级相关文件政策。
七、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在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旗教体局负责制定所需学科类名优教师引进计划,并对引进的名优教师资格条件等初步审核,确定选聘名单(如应聘人员超出所需岗位,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专家组确定聘用人选)报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旗编委会审核确定后,签订聘用合同;旗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编制部门负责办理核编与落编工作。
八、实施保障措施
“人才引进”名优教师待遇保障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旗公安部门负责引进人才的违法违纪问题联审工作,旗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和政策落实,旗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等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共同确保“人才引进”名优教师各项待遇保障政策的落实。
九、说明
1.本办法中教师住房保障政策每人只享受一次。
2.本办法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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