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办发〔2024〕56号
关于印发《察右前旗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单位:
现将《察右前旗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察右前旗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全国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实现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品质进一步提升,根据工作要求,现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农村困难老年人生活条件为起点,以满足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村特困、留守、高龄、病残、独居等特殊困难老人为落脚点,立足农村老年群体实际需求,打造一批高质量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努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需求。到2025年底完成3处村级养老服务站、7处幸福院提升改造工作任务。
二、建设内容
(一)村级养老服务站
1.建设任务。依托村委会和幸福院,拟建设村级养老服务站3个,分别为平地泉镇沈家村西养老服务站、三岔口乡二十号村养老服务站和乌拉哈乌拉乡联丰村养老服务站。
2.建设标准。(1)一般站达到“四有”。一是“有场所”,在幸福院或者村“两委”办公场所等配建养老服务站管理用房,配建必要设施设备,不低于100平方米。二是“有人员”,通过村干部兼职或公益性岗位配备,专(兼)职养老服务工作的人员不低于3名。三是“有服务”,为老年人因地制宜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行、探访关爱、精神慰藉等选择性服务。四是“有经费”,通过政府补助、集体资助、家庭自助、社会捐助保障必要运营经费。(2)示范站原则上依托幸福院建设,解决幸福院老年人吃饭、医疗问题。
(二)拓展提升幸福院
1.建设任务。拟实施7处幸福院提升改造,总建设户数763户。分别为巴音塔拉镇八苏木幸福院提升改造71户,玫瑰营镇弓沟幸福院提升改造142户,玫瑰营镇天和永幸福院提升改造128户,玫瑰营镇老官路幸福院提升改造107户,黄茂营乡南号幸福院提升改造102户,乌拉哈乡郝家村幸福院提升改造59户,三岔口乡三岔口幸福院提升改造154户。
2.建设标准。“三改三修配食堂”:“三改”即户内实施水厕改建、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适老化改造,“三修”即院内维修破损的房屋、道路、院落环境,“配食堂”即凡提升改造的幸福院必须配置长者食堂。
(三)撤并幸福院
1.撤并任务。拟实施撤并1处幸福院,即乌拉哈乌拉乡联丰幸福院。
2.撤并标准。将入住率低、条件差的幸福院合并到附近条件较好的幸福院,按照乌拉哈乌拉乡联丰幸福院实际情况,撤并改造为乌拉哈乌拉乡联丰村养老服务站。
三、资金需求及安排
(一)资金需求
1.村级养老服务站3个,预计总投资3万元,乌兰察布市每个村站补助资金3万元,不足部分由旗县配套解决。
2.拟提升改造幸福院7处,预计总投资746万元,每个农村牧区幸福院功能拓展自治区补助资金5万元,共计35万元,不足部分拟通过申请一般债券、福彩公益金、衔接资金以及争取上级补助等渠道解决。
(二)资金安排
财政资金支持。为了保障农村养老服务持续有效开展,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三级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套资金,以便落实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
四、工作步骤
(一)规划设计阶段(1月1日至4月30日)。对计划实施的村级养老服务站科学合理设计功能室,对拓展提升幸福院“三改三修”、功能室设置等具体改造内容进行确定,列出详细改造内容,将新建或改扩建增设餐饮厨房或食品加工区域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项目,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规划设计,并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进行审核把关。
(二)实施建设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规划设计,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三)组织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协调旗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乡镇等相关部门,对2025年养老服务设施相关工程开展验收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察右前旗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成立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研究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向旗人民政府提出建议,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及任务分工,督促、指导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施晓程同志兼任。成员单位由旗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各部门主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村级养老服务站和互助幸福院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并负责建设手续的办理;旗民政局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旗财政局负责资金的保障;旗住建局负责对互助幸福院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的实施及验收;旗卫健委负责卫生室、餐厅的公共卫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指导、监管工作;旗农科局负责对配套的衔接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附件:
关于印发《察右前旗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察右前旗村级养老服务站拟建设项目明细统计表).xlsx
关于印发《察右前旗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3:察右前旗村级养老服务站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xls
关于印发《察右前旗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察右前旗农村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拟建设项目明细统计表).xlsx
关于印发《察右前旗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4:察右前旗幸福院改造提升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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